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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君诚管道实业集团公司煤改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海韵环检验【报】20200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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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君诚管道实业集团公司煤改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海韵环检验【报】2020007号

【概要描述】建设单位:天津君诚管道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天津海韵安全卫生评价监测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王亚平
 编制单位法人代表:张福航
 项目负责人:张凯
 填表人:田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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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天津君诚管道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天津海韵安全卫生评价监测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王亚平
编制单位法人代表:张福航
项目负责人:张凯
填 表 人:田玉娟

建设单位:天津君诚管道实业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天津海韵安全卫生评价监测有限公司

电话:13752599229

电话:022-28876765

传真:/

传真:022-28876765

邮编:301606

邮编:301606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蔡公庄镇朱家房子村西1000米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镇百亿道友来宾馆对过家宜商业楼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天津君诚管道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煤改燃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天津君诚管道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建设地点

天津市静海区蔡公庄镇朱家房子村西1000米

主要产品名称

/

设计生产能力

40万吨热镀锌管、10万吨直缝焊管、3.5万吨钢塑复合管

实际生产能力

15t/h

建设项目
环评时间

2017年9月

开工建设时间

2017年12月

调试时间

2018年1月

验收现场监测时间

2020.6.13-14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
设计单位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投资总概算

400万元

环保投资总概算

16万元

比例

4%

实际总概算

400万元

环保投资

93.8万元

比例

23%

 

验收监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5.1);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4月24日修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 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
  ● 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20号《天津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 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
  ● 天津市环保局文《关于加强我市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
  ● 天津市环保局文《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
  ● 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天津君诚金利管业有限责任公司煤改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天津君诚金利管业有限责任公司煤改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天津君诚金利管道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本项目其他有关基础资料。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

  1. 废气排放标准

  本项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和烟囱高度执行DB12/151-201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规定,标准限值见表1。

表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制

污染物

允许排放浓度mg/m3

烟囱高度(m)

新建锅炉

燃气锅炉

烟尘

10

额定容量在0.7MW以上的烟囱高度不应低于15m

二氧化硫

20

氮氧化物

80

林格曼黑度

≤1

  2. 噪声排放标准

  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值详见下表2。

表2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环境功能区类别

执行厂界

昼间

夜间

2类

四至厂界

60

50

  3. 固体废物排放标准

  固体废弃物执行《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天津市生活垃圾废弃物管理规定》(2008.5.1)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中相关规定。

  4. 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总量控制因子为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

表3 污染物年排放总量

项目

控制范围(t/a)

文件依据

颗粒物

1.11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天津君诚金利管业有限责任公司煤改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文号:津静审投【2017】901号)

二氧化硫

1.43

氮氧化物

8.36

工程建设情况

  1. 工程内容

  1.1 项目整体概况

  天津君诚金利管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1月更名为天津君诚管道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君诚管道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40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建设天津君诚管道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煤改燃项目。本次技改项目将原有南、北厂区2座燃煤锅炉房内的4台锅炉连同附属设施部分拆除,配合燃气锅炉的使用要求,对南厂区原燃煤锅炉房西北侧的现有空置建筑进行改建。改建后的燃气锅炉房占地面积400m2,建筑面积166m2,在锅炉房内拟设置1台15th燃气锅炉(所用天然气为市政燃气管网供应天然气)并安装附属设施,改建后的锅炉房与周围企业建筑间的距离均大于50米。

  本次项目改造完成后生产工艺不改变,生产能力不增加。

表4 本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环评数量

实际数量

备注

1

15t/h燃气蒸汽锅炉

1

与环评相同

--

2

自动控制柜

1

与环评相同

--

3

燃烧机(含风机)

1

与环评相同

--

4

立式不锈钢给水泵

2

与环评相同

--

5

天然气调压站

1

与环评相同

--

6

软化水箱

1

与环评相同

--

7

分气缸(4个DN150出口)

1

与环评相同

--

8

节能器(省煤器、冷凝器)

1

与环评相同

--

9

烟囱

1

与环评相同

--

  2. 原辅材料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详见下表5。

表5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环评内容

实际情况

备注

年用量

年用量

1

天然气

万m3

792

715

市政燃气管道供给

  3. 公用工程

  (1)给排水

  本次技改为拆除原有4 台燃煤锅炉等设施,新增1台燃气锅炉设施。本项目不新增用水单元,项目所涉及的锅炉房用水仅包括锅炉定期补充水。由于改燃后锅炉规模变小,全厂废水产排量有所减小。锅炉运行产生的排污水仍和改燃前一致,作为清净下冰与生活污水及软化水制备设备产生的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生产及绿化。

  (2)供电

  本次技改项目用电依托现有工程供配电系统,不涉及改造。

  (3)供气

  本项目天然气由市政燃气管网供给,新建天然气管线已铺至厂区,年消耗天然气 715万 m3

  4. 工作制度及劳动定员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本次技改项目燃气锅炉年运行7200h。

  5. 生产工艺

  1、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图1 燃气锅炉工作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

  (1)燃烧系统

  天然气经管道引入锅炉房经调压站计量调压后,在经过总关断阀、压力调节阀后经流量计控制天然气的流量,进入天然气母管分支管道输送至炉前,再经燃烧器送入炉膛燃烧;天然气燃烧所需的空气由鼓风机供给,锅炉内燃烧生成的烟气经锅炉各受热面换热后排放。

  (2)化学水处理系统

  本项目建设一处软水制备系统对锅炉补给水进行软化处理,具体系统流程为:来水一全自动软化水装置→软化水箱→软化水泵→循环水进水网。

  (3)炉水校正系统

  工作人员每班每两小时分析一次炉水水质,当水质的pH值大于7小于9时,开启加药装置,向水中投加一定量的磷酸三钠,以防止钙垢的产生和锅炉本体管路腐蚀。为排除炉体及管路水中的水垢渣,保证其水质清洁度,需排出少量炉水,更换下来的水经处理后用于企业生产工序用水及冷却用水。

  6. 项目变动情况

  本项目严格按照环评中要求进行环保设施的建设,实际建设与环评报告表中基本一致。

环境保护设施

  1. 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

  1.1 废气

  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锅炉燃气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本项目利用现有空置建筑建设锅炉房,锅炉配备一根内径0.9m、高15m烟囱。锅炉燃气废气有组织排放。

  1.2 废水

  项目营运期间为减少炉体及管路水中水垢渣,保证其水质清洁度,需排出少量炉水,除此之外,软化水处理设备也会产生少量尾水。排出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生产工序用水及冷却用水。

  本项目无新增定员,员工日常生活废水排放维持不变,本项目运行过程无废水产生。

  1.3 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锅炉燃烧器、鼓风机、水泵等设备噪声,燃烧器噪声70-75dB(A),上述设备全部放置在减震基座上并在其外周安装隔声罩,禁止其暴露在室外。

  1.4 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燃气锅炉无固体废物产生。本项目职工由现有职工继续负责锅炉房工作,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垃圾。

  2. 环保设施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16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4%,具体环保投资见下表。

表7 环保投资一览表

序号

名称

环评费用(万元)

实际费用(万元)

备注

1

施工期扬尘和噪声防治

4

4

--

2

消声器、减震器以及密封消声处理

5

5

--

3

排污口规范化

3

3

--

4

排气筒设置

2

2

--

5

环保验收

2

2

--

6

在线监测装置

--

27.8

 

7

低氮燃烧器

--

60

 

合计

16

93.8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 环评报告主要结论

  1.1 结论

  1.1.1 项目概况

  天津君诚金利管业有限责任公司拟实施煤改燃项目,本项目已经由静海区行政审批局津争审投函[2017]456号文件进行备案。

  本工程将南厂区的2台4th燃煤锅炉及附属设施部分拆除,配合燃气锅炉的使用要求对每厂区原燃煤锅炉房西北侧的现有空置建筑进行改建,内安置15Vh燃气锅炉一台,用于提共南北两处厂区生产用热(北厂区用热通过现有供热管道从南厂区输送至北厂区用热点)。

  1.1.2 建设地点环境质量现状

  由2016年静海区监测结果可见,二氧化硫年均值0.023mg/m2,二氧化氮年均值0.042mg/m2,PM10年均值0.112mg/m3,PM2.5年均值0.07mg/m2。其中,仅二氧化硫年均值达标,其他均存在超标现象,所测各项空气污染物质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季节性污染变化特征。

  由噪声监测现状可知,本项目四周厂界处声环境现状均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值的要求。

  1.1.3 营运期环境影响

  (1)锅炉废气

  本项目新建1台15th燃气蒸汽锅炉,主要为本厂生产供热。锅炉房采用15m高烟囱排放燃气废气,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均满足DB12/151-201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可以实现达标排放。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对该地区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间为减少炉体及管路水中水垢渣,保证其水量清洁度,需排除少量炉水,排放量约0.8t/d。除此之外,软化水处理设备产生的尾水排放量约0.2t/d。排出水经处理后用于生产工序用水及冷却用水。

  (3)噪声

  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是鼓风机、水泵和燃烧器等设备的噪声,产噪声级值75-90dB(A)。

  由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营运期设备正常运转情况下,各噪声源经建筑物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对四周厂界噪声影响值均可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得要求,在厂界处可以达标排放,并且对周围声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建设单位在设备选型上,优先选择噪声较低的设备,所有噪声设备集中布置在隔声效果较好的建筑内,风机、水泵等高噪声设备所在厂房进行吸声降噪处理,并在基础加装减震基座,选用有较高隔声性能的隔音门窗。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建成后将减少燃煤炉渣的产生,无新增固体废弃物。

  1.1.5 总量控制

  本项目(改燃后)大气污染物总量与改燃前相比削减量分别为颗粒物1.87t/a,

  SO26.90t/a,NOx4.83t/a;COD和氨氮产生量未发生变化。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颗粒物1.11t/a,SO21.43t/a,NOx8.36t/a。本项目改燃后废水排放总量减少,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循环使用。建议上述指标作为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下达总量控制指标的参考依据。

  1.2 对策与建议

  为确保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控制在环境影响范围内,建设单位应切实做好下列工作:

  (1)加强管理,强化企业职工自身的环保意识;

  (2)在建设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厂区绿化面积,这样既有利于厂区环境的改善,也有利于降低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 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天津君诚金利管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报批天津君诚金利管业有限责任公司煤改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及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君诚金利管业有限责任公司煤改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煤改燃项目,选址于天津市静海区蔡公庄镇朱家房子村西1000米。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将原有2座燃煤锅炉房内的4合锅炉连同附属设施部分拆除,对南厂区原燃煤锅炉房西北侧现有空置建筑进行改建,并在改建锅炉房内设置1台燃气锅炉并安装附属设施。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地区总体规划和清洁生产要求,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核定的总量控制要求。2017年9月22日至10月11日,我局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在天津市静海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进行了公示,根据群众反馈意见及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结论,在确保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落实的前提下,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

  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对照环境影响报告表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并重点|

  做好以下工作:

  1.营运期锅炉燃气废气应分别经排气筒达标排放。

  2.营运期锅炉排水及软化水制备设备尾气应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循环使用;不新增人员,不产生生活废水。

  3.营运期噪声源应合理布局,选择低噪音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等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按照市环保局《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和《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的要求,做好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5.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6.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加强运营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核算,本项目实施后,大气污染物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均减少,最高限值为:二氧化硫1.43t/a、氮氧化物8.36t/a、颗粒物1.11t/a。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管理制度,项目竣工后,在试生产期间,如有污染物产生,应当按照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9号)及其配套文件规定,按时缴纳排污费。

  五、本项目竣工后3个月内应开展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六、本项目应执行以下环境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

  2.《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

  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16;

  4.《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08(三级);

  5.《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6.《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

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1. 监测分析方法

  1.1 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废气监测分析方法见表8。

表8 废气监测方法

监测项目

监测标准或方法

检出限(mg/L)

烟尘

等速采样法GB 16157-1996

/

重量法HJ 836-2017

二氧化硫

仪器直读法HJ/T 57-2017

3mg/m3

定电位电解法HJ 693-2014

氮氧化物

仪器直读法HJ/T 57-2000

6mg/m3

定电位电解法HJ 693-2014

  1.2 噪声监测方法

  监测分析方法见表9。

表9 噪声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项目

监测方法

依据

厂界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2. 监测仪器

  2.1 废气监测仪器

表10 废水监测仪器

监测项目

仪器名称

仪器编号

烟尘

3012H自动烟尘(气)测试仪电热恒温鼓风

HYJ-YQ-W-12

二氧化硫

3012H自动烟尘(气)测试仪

HYJ-YQ-W-12

氮氧化物

  2.2 噪声监测仪器

表11 噪声监测仪器

类型

仪器名称

仪器编号

检测仪器

AWA6228+型 多功能声级计

HYJ-YQ-A-39

校准仪器

AWA6221A 型声校准器

HYJ-YQ-A-15

  3. 人员资质

  参加本项目验收监测的技术人员均具备所承担监测任务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并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所有人员均做到持证上岗。

  4.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4.1 废气监测

  废气监测实施全过程的质量保证,有组织排放源监测技术要求执行《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73-2007)。无组织排放源监测技术要求按照《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2000)、《空气和废气监测质量保证手册》进行。

  4.2 噪声监测

  噪声监测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严格按照国家环保部发布的《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和标准方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所用监测仪器性能均符合国家标准《电声学声级计第一部分:规范》(GB/T3785.1-2010)中的规定,仪器均通过国家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噪声测量仪器在每次测量前后用声校准器进行校准,其前、后校准示值偏差不大于0.5dB。

验收监测内容

  1. 监测点位布置图

  根据本项目污染物排放状况及相应的治理措施,本次自主验收监测重点为废气及噪声,监测点位见图2。

图例: ◎—废气检测点位 ▲—噪声检测点位

图2 本项目监测点位图

  2. 废气监测

  本项目废气监测项目、点位、频次及周期见表12,监测点位示意图见图2。

表12 废气监测项目、点位及频次

排放方式

监测项目

监测点位

监测点数

监测频次

有组织

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

P1排气筒出口

1

2周期,3频次/周期

  3. 噪声监测

  噪声监测项目、点位及频次见表13。监测点位见图2。

表13 噪声监测项目、点位及频次

监测点位

监测点位数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东侧厂界外一米

1

厂界噪声

2周期,4频次/周期

南侧厂界外一米

1

西侧厂界外一米

1

北侧厂界外一米

1

验收监测结果

  1. 验收期间生产工况

  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建设单位生产设施和各项环保设施均运行正常,生产负荷情况见表14。

表14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情况

现场监测日期

锅炉运行时间

6-13

24小时

6-14

24小时

  2. 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2.1 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结果见表15。

表15 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日期

项目

频次

标态干烟气量m3/h

原始浓度
mg/m3

排放速率
kg/h

折算浓度
mg/m3

6-13

颗粒物

1

4217

1.2

5.06×10-3

4.1

2

4403

1.2

5.28×10-3

4.3

3

4015

1.0

4.02×10-3

3.3

二氧化硫

1

4217

ND

6.33×10-3

ND

2

4403

ND

6.60×10-3

ND

3

4015

ND

6.02×10-3

ND

氮氧化物

1

4217

12

5.06×10-2

41

2

4403

14

6.16×10-2

50

3

4015

12

4.82×10-2

40

6-14

颗粒物

1

3417

1.2

4.10×10-3

4.3

2

4140

1.5

6.21×10-3

5.6

3

3918

1.3

5.09×10-3

5.1

二氧化硫

1

3417

ND

5.13×10-3

ND

2

4140

ND

6.21×10-3

ND

3

3918

ND

5.88×10-3

ND

氮氧化物

1

3417

14

4.78×10-2

50

2

4140

12

4.97×10-2

44

3

3918

16

6.27×10-2

62

备注

林格曼黑度<1;“ND”表示低于检出限,二氧化硫的检出限为3mg/m3,低于检出限按检出限一半1.5mg/m3进行排放量计算。

  由表15监测结果分析:经两个周期的监测,本项目燃气锅炉燃烧过程产生的颗粒物、SO2和NOX浓度均符合DB12/151-201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2.2 噪声监测结果

  监测结果见表16。

表16 噪声监测数据统计结果

检  测  数  据  单位:dB(A)

检测日期

测点号

测点位置

测量值

主要声源

昼间1

昼间2

夜间1

夜间2

6-13

1

厂界东侧外一米

58

59

46

48

工业

2

厂界南侧外一米

56

57

46

47

工业

3

厂界西侧外一米

56

58

47

48

工业

4

厂界北侧外一米

59

59

46

46

工业

6-14

1

厂界东侧外一米

56

57

46

48

工业

2

厂界南侧外一米

59

58

47

48

工业

3

厂界西侧外一米

58

57

46

47

工业

4

厂界北侧外一米

56

58

49

46

工业

  由表16监测数据统计结果分析:本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声级为56dB(A)~59dB(A),夜间噪声声级为46dB(A)~49dB(A),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区域昼间标准限值要求。

  3. 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污染物排放的实际情况,确定该项目的总量控制因子为废气中的颗粒物、SO2、NOx,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培训教材: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评价》介绍:每燃1000m3气,排放烟尘:0.14kg、SO2:0.18kg;根据《二污普工业源系数手册》,燃气锅炉NOx产污系数为6.97kg/万m3;

  根据企业提供信息,天然气年用量为715万m3,所以颗粒物:7150000×0.14/1000=1.001t;

  SO2:7150000×0.18/1000=1.287t;

  NOx: 715×6.97 /1000=4.98t

  本项目具体排放总量统计结果见表17。

表17 污染物排放总量与环评批复限值对比表

污染物
名称

环评批复

现场监测

执行情况

烟尘

1.11

1.001

达标

SO2

1.43

1.287

达标

NOx

8.36

4.98

达标

环境管理检查

  1. 环境保护档案管理检查

  北京德源环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编制完成了《天津君诚金利管业有限责任公司煤改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于2017 年 12 月对报告表进行批复,批复文号为津静审投[2017]901号。

  2. 环保机构、管理制度检查

  为预防和控制污染,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该公司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设有专职环保人员;为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或事故,引起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所造成的人身安全与环境影响和损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以使建设项目事故率、损失和环境影响达到可接受水平,该公司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在环境管理部门备案;另外,该公司申请了排污许可证(911202236737396511001P)。

  3. 环保设施运转与维护情况

  本项目涉及的各项环保设施均运转维护正常。

  该公司按照市环保局要求进行排污口规范化工作,在废气排放口设置了环保标志牌。

废气排放标志牌

  4. 环评批复落实情况检查

表18 环评批复落实情况对照表

环评批复的要求

实际落实情况

1.营运期锅炉燃气废气应经排气筒达标排放。

本项目锅炉燃气废气经排气筒达标排放。

2.营运期锅炉排水及软化水制备设备尾水应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循环使用;不新增人员,不产生生活废水。

锅炉排水及软化水制备设备尾水应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循环使用;不新增人员,不产生生活废水。

3.营运期噪声源应合理布局,选择低噪音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等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本项目噪声源合理布局,选择低噪音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等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按照市环保局《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和《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的要求,做好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本项目按照市环保局《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和《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的要求,做好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5.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本项目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和事故防范措施。

6.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加强运营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本项目建立了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加强运营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验收监测结论

  1. 工程核查结果

  天津君诚管道实业有限公司投资 40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建设煤改燃项目。本次技改项目将南北厂区内4台燃煤锅炉拆除,改建为一台 15t燃气锅炉;对现有配套设施进行改造,由燃煤系统改为燃气系统。本次项目改造完成后生产工艺不改变,生产能力不增加。

  2. 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1)废气

  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锅炉燃气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本项目利用现有锅炉房建筑,锅炉配备一根15m高烟囱。本项目燃气锅炉燃烧过程产生的颗粒物、SO2和NOX浓度均符合DB12/151-201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2)噪声

  经两个周期的噪声监测,本项目厂界昼夜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区域标准限值要求。

  (3)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均低于环评批复要求。

  3. 环境管理检查

  (1)该公司设有专职环保人员,公司建立了完整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2)该公司按照市环保局要求进行排污口规范化工作,在废气排放口设置了环保标志牌。

  4. 结论

  该公司认真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在设计、施工和运行期间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建设期间基本完成了环保设施的建设。试运行期间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能够同时投入使用。

  综上所述,天津君诚管道实业有限公司煤改燃项目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5. 建议

  (1)生产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异常噪声的产生。

  (2)加强职工的环保意识,强化企业清洁生产管理,注意在生产的各个环节中节能降耗,减少各种污染物的产生,减少环境污染。

  如后续增加新生产工艺需另行办理环保手续。

周边环境图

厂区平面图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天津君诚管道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煤改燃项目

项目代码

-

建设地点

天津市静海区蔡公庄镇朱家房子村西1km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热力生产和供应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R技术改造

项目厂区中心经度/纬度

/

设计生产能力

/

实际生产能力

/

环评单位

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

审批文号

津静审投【2017】901号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开工日期

2017年10月

竣工日期

2018年1月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2019.8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911202236737396511001P

验收单位

天津君诚管道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天津海韵安全卫生评价监测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时工况

各项环保治理和排放设施均运行正常

投资总概算(万元)

400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16

所占比例(%)

4

实际总投资(万元)

400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93.8

所占比例(%)

23

废水治理(万元)

/

废气治理(万元)

16

噪声治理(万元)

0.1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

绿化及生态(万元)

其他(万元)

0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年平均工作时

7200

运营单位

天津君诚管道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1202236737396511

验收时间

2020.6-13-14

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

污染物

原有排
放量(1)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本期工程产生量(4)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排放增减量(12)

废水

化学需氧量

氨氮

石油类

废气

二氧化硫

 

20

1.287

烟尘

 

10

1.001

工业粉尘

氮氧化物

 

80

4.98

 

工业固体废物

与项目有关的其他特征污染物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 (4)-(5)-(8)- (11) +(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水污染物排放量——吨/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吨/年

联系方式

全国服务热线:400-004-7711

全国服务热线:010-85763166   85763966
全国服务热线:022-28110588   28110688
天津市静海区蔡公庄工业园区君诚路中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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